會上,首先由省公司經營業務處對該報社的新聞稿件進行了通報,并傳達了詹先豪總經理對此事的批示精神。各公司分別就稿件所反映內容及推廣低鈉鹽采取的實際行動進行了陳述,并強調今后將一定按照省公司的相關文件要求,以消費者利益為出發點,進一步做好低鈉鹽的推廣工作,避免操作方法簡單等行為,努力讓消費者滿意。
顏宗華肯定了各市縣公司今年以來為推廣低鈉鹽所作出的努力。同時,針對全省推廣低鈉鹽的工作,他強調,一要充分認識推廣低鈉鹽的重要意義,鹽業公司作為國有企業,應當勇于承擔社會責任,以全省消費者的利益出發,讓消費者少吃鹽、吃好鹽;二要正確把握低鈉鹽的營銷方法,即宣傳是前提、鋪貨是關鍵、營銷是手段,讓消費者自主選擇;三要嚴格遵守省公司關于食鹽銷售規范的相關規定,不斷供、不惜售普通食鹽,如今后還有市縣公司違反規定,省公司將采取進一步的處理措施。